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标准化支持政策体系”、“将标准化支持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实施”。这些协议有助于建立长效机制,既保证了援助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也为脱贫成果的持续强化和扩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脱贫攻坚行动。到2020年底,近亿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全区实现脱贫攻坚,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随后,党中央确定了五年过渡期,坚定不移基本原则,对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给予支持和鼓励推动巩固扩大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联动,防止大规模返贫。目前,过渡期工作已经结束,但配套工作还没有结束。应该看到,一些农民仍将长期面临疾病、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挑战。部分群体甚至部分地区因“家庭背景差”、抗风险能力较低,仍面临返贫风险。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需要及早发现、早期干预、及时援助。因此,实施定期救助是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全局和农民切身福祉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精准是持续出勤的关键。 2026 年将是定期支持的第一年。中央第一个文件明确提出,提高准确性和针对性。监测援助的及时性意味着整个监测援助过程需要有精准的策略。准确识别、及时纳入需要援助的人群,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援助。要保持支持力度,根据脱贫群众的实际困难程度和情况类型,采取差异化的支持措施。比如,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人,我们将加大发展援助力度,在产业、就业、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多帮助,帮助他们更多地依靠自己的资源,更加努力地工作致富。对于无法劳动的群众,我们通过完善的社会保障措施,为他们提供安心、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注意支撑领域的层次分类。对于未开发的ar重点支持改善发展条件,支持生态、旅游、文化等方面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激发内在动力,避免盲目“等待”。区域振兴优先区要定位为欠发达地区支持单位,继续在财政、土地、人才等方面统一支持。国家层面,继续重点支持国家区域振兴重点县,适当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通过不断改善基础设施状况、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等政策,帮助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步伐,减少发展分割间隙。规范化、精准化支持涉及面广、综合协调程度高,决不能放松警惕。要在总结危机和转型期的集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行五级书记、东西部合作、中央单位定向支持、选派第一书记进村、进班子等有效的体制机制和做法。着力提高援助政策的有效性,着力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才能确保大规模脱贫成果长期持续。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Kanpyeong Kim)
(编辑:王菊盆)